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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诫》剧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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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文乐结尾那段对白讲得很清楚:“以前有人给我讲过一个故事,有一天,有个男人拿着一只枪走进森林,想去捉熊,他一直以为熊不是黑色就是白色,但是到了最后,那男人被一只大灰熊吃掉了……”简单来说,结局就是余文乐想杀鬼,结果反被鬼附身。鬼笑到了最后,他寄身在余文乐的身体上,杀了郑伊健,当上了杂物科的老大……

余文乐被鬼上身,回溯剧情,是通过女警——老婆——余文乐这一途径。

被上身的余文乐回到杂物科办公室,杀死四眼同事,然后在墙上的照片画上血印,伪装成是鬼杀了人后约他们到废弃工厂见面。而郑伊健最后一次见到鬼还是在学校时的外卖女形态,随后他就去外卖女工作的地方去悼念她了,往后发生的一切包括鬼上女警身然后余文乐追回家等等都是余文乐独自经历的,所以郑伊健当然不会怀疑这是一个圈套。郑伊健跟余文乐去到废弃工厂,余文乐将他杀了。

完成这一切以后,余文乐回到警局,向上司编造了他设计好的剧情:鬼约他们去废弃工厂,然后鬼以郑伊健老婆的形态出现,接着鬼通过跳舞上了郑伊健的身,余文乐迫于无奈只能杀死他。上司对于杂物科一贯的作风很熟悉,正如郑伊健之前对余文乐说的:“我知道(因为鬼上身而)被我们杀死的人很无辜,但是没得选”。所以上司默许了余文乐的行为是正确的。这就是“第一诫”,世界上是没有鬼的,当然也不会有因为鬼上身而被杀的人,他们的死只是意外,反正也没有目击证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觉得这一段有《非常嫌疑犯》的味道。

当然,余文乐这段编造的口供有一个最大的漏洞,就是郑伊健的老婆。如果真如他所说,郑伊健老婆被鬼上身来到工厂,那鬼离开她后她应该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但片尾可以看到郑伊健的老婆在船上,原先她跟郑伊健约好了明天一起走,但最后等来的是郑伊健殉职的消息,所以她听到郑伊健的电话留言而落泪,这就证明了老婆一直没去过工厂,她在等郑伊健,同样她也从未被上身。

而这同时证明余文乐的口供是假的。可惜的是,正如上面所说,第一诫比人的生死更重要,上司并未对余文乐所说的产生怀疑,余文乐成功在这起警察被杀案中脱身而出,并且当上了杂物科的老大。

还有一个细节可以证明余文乐是被附体的,离开警局回到家后,余文乐急不可耐地找到妻子温存,要知道妻子已经怀孕了,一般来说怀孕的时候不适宜性生活,而且电影前面也交代了余文乐对妻子非常疼爱。所以此刻爬上床的还要毛手毛脚的,只能是那只厉鬼。

至于厉鬼为什么不杀死余文乐,我猜是他看中了余文乐杂物科老大的身份,有第一诫在,他可以为所欲为。

毕竟,谁知道被杀的是鬼,还是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