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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侯|磊子新书《蝼蚁》阅读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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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9-19 09:45:51 {/php}

庄严的戏谑与懵懂的反讽


——磊子新书《蝼蚁》阅读笔记


老侯|磊子新书《蝼蚁》阅读笔记-第1张-游戏信息-龙启网


老侯




我是一直坚信“作家是童年造就的”。每逢看到一些作家大讲自己童年时那些异彩纷呈的故事,少不更事的“我”的种种懵懂,尤其是讲到自己的母亲或者别的亲人时,那种深情和依恋……我就特别羡慕,并同时为自己终究未能成为一个作家也找到了理论根据——不是我不努力啊,而是我不幸生在了一个无人讲故事的原生家庭——我没有一个能够成为作家的童年啊。

咱也不用跟国外的大文豪比了,就拿咱自己人莫言来说吧,他老家山东高密,那就是个经常“闹鬼”的地方,从小他就泡在鬼神的故事中畅想,随便拿出来几段一写,就离奇古怪、出神入化,又摄人心魄,因此涉足文学不久,很快就跟“魔幻现实主义”的马尔克斯接上了轨,再弄个诺贝尔文学奖回来,那还不是捎带脚是事儿?哪儿用得着“境外敌对势力”阴谋诡计呀!

还有写西藏的阿来,人家生活在啥地方?想想那雪域高原的圣洁环境,再加上祖传下来的种种神秘经验,这哪里是我们这些生活在市井雾霾中的人所能参悟透的?还有王蒙老爷子,打小就是皇城根儿下的孩子,跟皇上有一种天然的亲缘,集作家、官员于一身,实现完美结合,独步文坛。普天之下,唯此一人尔。还有美女作家王安忆,压根儿人家就是大作家茹志娟的亲闺女儿,基因本来就强大,还偏偏生活在繁华的大都市上海,就更加发扬光大了。再往上一数,还有个张爱玲呢,你说你怎么跟人家比?

眼么前,咱们平顶山这地界又冒出来个磊子,一本《蝼蚁》横空出世,由寻常花草,蝼蚁昆虫,一直讲到人生命运,时代变迁,看来满篇净说些“孩子气的话”,琐碎庸常,倒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故事儿,其中好些个“淘气”的情节,也都是我童年时干过的,甚至某个难以启齿的恶作剧,又勾起了我遥远的回忆。看完掩卷,怅然若失,原来我也曾经有过童年啊,原来我的生活也是值得书写的啊,原来作家就是把这些不起眼的生活小事写得有鼻子有眼的,还耐人寻味呀。如此一来,便不由得萌生出了这样的想法:能把回忆写得血肉丰满的作家,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作家。我想这也是伟大作家的共性。



说起来磊子,那不是外人。我与磊子同窗共读三年,阅读他的文字也有几十年历史了。这本《蝼蚁》在他众多的作品中,或许并不显得厚重,也并未肩负什么崇高使命,作家的“狼子野心”也未见有所彰显。然而,却是我尤为喜欢的一本。喜欢的重大原因,固然有“童年记事”带给我的强烈刺激,我们反差较大的成长经历也告诉我,即便是在身边,还有另一片天地,另一片天地里还生活着另一种人——这是我的部队里的“大院童年”完全无法透析的人生况味。而这种况味,却是温床一样孕育着我最为熟知的一位作家。那个活灵活现的风诡云谲的“杜杨街”,恰恰与我还有过一面之交。

那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我和磊子同在一所大学读书,情窦初开,那时的我们虽然只有十七、八岁,但因为从小所受的红色革命教育,莫名其妙地都揣着一颗战天斗地、改造山河的决心,胸中涌动着为解放全人类而奋斗的志向。我仰仗军人子弟的余威,顶着“毛主席好孩子”的光环,踌躇满志,探头探脑,总想找着闹事的窟窿捅着玩儿,偏偏又借着改革开放的春风,跟“呼喊派”沾上了点儿边儿,一天到晚嗷嗷喊叫着要“振兴中华”,好像中国足球队赢了新西兰队就能够进入世界杯殿堂了。至于热心参与文学活动,结伙子跑到白龟山水库沙岛去跳交际舞,更是乐此不疲,连夜返校时我们徒步走十几公里,还不忘黑灯瞎火地吼上两句“光荣属于我们八十年代新一辈”。

印象中的磊子可没有这么嚣张,他瘦瘦精精的,整天捧本书,把个大腰板子弯成了虾米状,时不时的就会弄出几篇文章来,稍不留神就在当时很稀少的报刊上发表了,有一次他还发表了一组诗歌,这就在同学中间十分抢眼。说起来都是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可是真提起笔来能写成文章的,可谓凤毛麟角。即便是同科的师兄师姐,对这样的小兄弟也是另眼相看、艳羡不已。

然而这样的崭露头角也没能使磊子趾高气扬起来,偶尔有位美女同学拿着路遥的《人生》同他探讨两个人结合的可能性,他也没有像我似的,表现出兴高采烈的样子。那个“杜杨街”就像是一个秤砣,始终压在他寻求文学创作的天平上。如今看来,或许可以归为是文学的宿命吧。而那个时候,还在我们孩子般地渴望外面的世界时,磊子的内心始终是沉重的内敛的。一直到我们毕业前夕的那个夏天,我们一起骑上自行车,沿着沙河大堤一路奔向了杜杨街。这一路上的你追我赶,奔波劳苦,灰尘扑面,并没有带给我太多的惊喜。而磊子的笑容,却始终像沙河水面泛起的涟漪,此起彼伏,绵绵不绝。那个时候。我们其实还不懂文学,却一头扎进了文学创作的源泉——当然这是磊子的。那次杜杨街的记忆,于我是飒飒起伏的青纱帐,是农家院落里的挑灯夜饭,是一种劲道得能扯掉门牙的烙馍,是烙馍中卷着的香软的鸡蛋、豆腐、韭菜,还有农家酒席上的吆喝和嬉闹……几十年后,在磊子为儿子举办的那场婚礼宴上,有一位中年大叔居然一眼就认出了我,说我是那年跟磊子一块儿回老家的同学,而他则是当年上树给我们摘梨的娃娃。

忽然间就被几十年未见的人当场认出来了,我顿感万分羞愧——人家是当亲人欢迎的我呢,可我这几十年过去,竟再没有去过杜杨街。



那么杜杨街到底是个怎样的地方,让磊子如此在兹念兹、魂牵梦萦呢?套用文学上的逻辑,我可以说,杜杨街就是贾平凹的商州,就是陈忠实的原上,就是莫言的红高粱,就是老舍的四合院儿,然而这么推论下去,又显得粗糙和乏味,这也如同故乡的美味小吃,各有各的味道,都是舌尖上的滋味,谁也不能替代谁,只有经过自己反复咀嚼后,才能享受到那种营养和美感,而别人嚼得再起劲儿,只是一种乐子。然而,我又不能不进行比较,比较的目的,就是探求那个最终的结果——由杜杨街萌生的回忆,将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怎样的一种味道,而这个唤作磊子的作家,又是如何将自己的文字与他们并列而毫不逊色的。因为我相信,只有从心灵里流淌出来的美妙绝伦的文字,才可以传世,才是值得读者一代一代回味的。

那么就让我列举一下磊子是如何记述“杜杨街”的。首先是“我的出生”。那一年,中国人能吃饱饭了,开始向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同志学习了,中苏两个国家打起了嘴仗,都说自己是正宗的马克思主义;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出生,苏联女宇航员飞上太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美国总统肯尼迪遇刺身亡……就是在这样的时代风云之下,中国河南省叶县杜杨街诞生了一位伟大的本土作家。但当时的杜家,尚不知生在这个年月的孩子日后能有多大出息,只当是多了一张吃饭的嘴,没有人为这个一身毳毛的孩子欢呼雀跃,更没有人能预见到这个孩子后来将用笔记下这个时刻,尽管这里有个极其神圣的追问: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可孩子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是粪堆里扒出来的,你是红薯秧下拣的,你就是一坨泥,你是女娲娘娘制造的,你出生那天“牛上槽,猪回圈,连狗都没叫一声。”就是这么平常,跟亿万个乡村小孩的诞生并没有区别。于是,当磊子用寨墙上看到的蚱蜢、蝼蛄之类的小虫子做出了暗喻的时候,我忽然间明白了他着意刻画的“命贱”,是要承担起作家的使命,虽然略带有自我调侃的意味,也暗示出命运的“奇缘”,一个出生于荒诞年代的生命,终将会有怎样的人生。

当然,“暗示”是作家的自觉,是作家认知的升华,但在当时,当作家还是个柔弱的孩子时,似乎顺嘴就唱出了“社员都是向阳花”的颂歌——那是个人人都得向着太阳生长的年代,人人都是那个唯一的太阳所哺育的年代,因此,众多的数也数不清的“向阳花”中,忽然少了几株花朵也是常有的事儿。



果然,三、四岁时的磊子就“丢”了一回。那是一次跟随母亲到城里与父亲相会的探亲。或许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让夫妇二人一度陷入“忘我”状态,或许“大革命”的喧嚣不由人不跟风赶潮以示积极,总之大人世界的热热闹闹,在孩子心里并没有掀起半点波澜。国家在闹腾、社会在闹腾、城市在闹腾,哪儿哪儿都在闹腾,这让孩子无所适从,而孩子唯一正确的选择,就是瞌睡的时候去找个地方睡觉。于是,这个主意正正的孩子,凭直觉找到了自己睡觉的地方。然而,这么个正确的做法,又成了大人难以猜测的神奇,与其说是孩子丢了,不如说是大人们失去了正确的判断。当然,一场虚惊后,剩下的却是幸福的回忆。

想想我自己,童年时也弄不清“丢”了多少回,只是因为每次都没有“丢”成,便也没有了那种失而复得的幸福。没办法,军人的孩子,丢了,那是猫,是狗,没丢掉的,才是孩子。

孩子没丢就要继续成长,而成长的能量便是食物,这在许多作家笔下都有过刻骨铭心的记述,而磊子的记述中却颇为轻松“滑稽”:“饥饿这种东西很奇怪,无论当时怎样的痛苦难熬,一旦吃饱就会迅速淡忘,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因此这样的回忆,倒更像是一种轻松经历,茶余饭后,嘻嘻哈哈,变成笑谈。”果真如此吗?磊子用大量的笔墨讲述了村庄的格局,一个饥饿的孩子为了一口吃的走村串乡,恍恍惚惚就像一只空中觅食的小鸟儿,脚步悠哉,思绪悠哉,放眼所及,还不忘批评一下大人们的懒惰,那意思是说:恁大人没日没夜地忙活,咋就喂不饱一个孩子呢!可是咱们新中国的历史,偏偏就有若干年饿死了许许多多庄稼汉的历史。磊子的笔墨,志不在忆苦,而在于思甜,俺姥娘、俺大舅、俺姑姑、俺表哥……这些亲人,总能在孩子风尘仆仆赶来时,变戏法样儿拿出好吃的,如果自己没有饥饿的经验,又怎能存心给孩子藏起来好吃的呢?那是个集体主义精神放光彩的年代,“咱们的天,咱们的地,咱们的锄头咱们的犁。手把手种上咱们的地,种地可不是为咱自己——为的是实现共产主义。”

在如此宏大的革命信念鼓舞下,竟然也顾不住自己的一张嘴。劳动者的卑微,并没有因为政治家膨胀的理想而有所改观。磊子痛写自己“好吃嘴”,无疑也是在控诉: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现实呀!于是一个孩子天然地发出了疑问:“为啥要交公粮?我爷爷庄重地说,为了天下穷人都过上好日子。那……交了公粮,咱吃啥哩?唔……咱吃国家的救济粮。啥是救济粮?救济粮……就是饿不死人的粮。”这一连串的问可就问出了大问题,好比是天问,是谁的安排?竟让种地的庄稼人摊上这样的命运——为了交公粮,自己要吃那“饿不死人”的救济粮!为了活下去,庄稼人的全部智慧几乎都用在了吃上面,是把原本不是粮食的东西,千方百计地做出粮食的营养来,这种生存本能,正是蝼蚁对命运的抗争吧?仅此一招,他们还能怎样!



即便是如此逼仄的窘况,乐观的乡亲们也是富有精神追求的,孩子则更加容易融入到乡村的各种游戏中。比如说捏泥人这件事儿,脏兮兮的挺无聊,却也能跟女娲造人联系起来,也能跟走资派刘少奇联系起来。那会儿,全国人民都喜欢捏泥人,广场、车站、公园但凡宽敞点儿的地方,都会矗立起高大的泥塑,最有名的当属《收租院》展览,人物繁多且不说,还能串成一个个故事,像连环画,属于连环泥人儿。这样的联想,当然就不再是儿童的游戏,而是从游戏中升华出的另一种暗喻:孩子捏泥人儿,却被大人捏;老百姓被权贵捏,权贵被帝王捏。“被捏”的社会形成了生存链条,构成一种社会等级生态。孩子的心事,是通过“恶作剧”来表达的,孩子的洋相展现了成年人的内心隐忧。一方面,“文革”的记忆烙在心田,另一方面,“文革”的故事还在轮回。

然而传统农耕文化的浸染并没有因为时代的变迁而消失。刚学会说话,磊子就学会了“说瞎话”(这可不是胡说八道的撒谎,而是民谣的另一种说法),这是与生俱来的本能,还是某种文化基因呢?姥娘肚里的瞎话多得就像天上的云,来无影去无踪,变幻莫测,犹如一根火棍,稍稍在童心上一透,想象的火焰就蹿腾起来,生生将一个懵懂儿童淬炼成了作家——这是我的见解,童年的际遇对作家的影响。

那会儿,磊子当然还不是作家,但却对瞎话儿有了超乎常人的兴趣。“正月十三,小鬼翻天。西屋南院,丢了根桐木老扁担。瞎子看见,哑巴就喊,聋子听见,瘸子就撵。抄起一根长竹竿,咔嚓咔嚓三枣竿。”这种源自民间的说唱艺术,自然是口口相传,能一代一代传下去。如此幽默风趣的段子,足见先人对抗苦难生活与强权的智慧,而“慧根”的生成,莫不得益于文化的传承。有鉴于此,磊子是绝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的,顺着瞎话来对祖上做一番文学式的考证,结果却明白了瞎话背后更深层的意义。在那兵荒马乱的年月,姥爷因不堪欺辱,失手砍死了自己的小女儿。尽管在故事里,姥爷愤愤然叫着“留着儿子,给俺报仇。”但这般离奇的悲剧,居然就发生作家自己的族群里,况且,这无以复加的苦难,还用自我解嘲的方式来表达,可见人的生存意识有多么强烈,人的精神世界有多么坚韧。童年的瞎话儿,竟然能够折射出如此复杂的生活色彩,也足见磊子作为作家的挖掘之深刻。

“瞎话儿不瞎,老祖宗留下来的玩意儿那可都是有讲究的……往事越千年,而大多数时候说真话,都是有罪的,有时候为了讲真话,就只能说瞎话儿。”瞎话儿固然是真话的变通,那么小说又何尝不是变通的真话?难道文学不是人们为了表达真实意见才创造的艺术吗?做了这样一番深刻阐述,磊子当然就是今天的作家磊子了,他还借用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嘴说:瞎话儿是一个民族灵魂的秘史。这一把幽默,正是一篇文学创作的启蒙文章。



磊子的童年,包裹在村庄、氤氲在乡土、欢腾在田野,这只是“回忆”必不可少的氛围,真正的主角还是亲人,是给他生命、给他温暖、给他启蒙的每一位亲人。他就像一株秧苗,在爱的滋养下茁壮成长。在磊子的笔下,他最爱最亲的人,也不仅仅是爱、是亲,在阅读中隐隐约约的总让人于字里行间感到悲切。

对“奶奶”的回忆缘于一场塌天大祸——无非是自己一时气盛,错把酱油打成了洋油,可这件事情发生在那样的家庭里,发生在含辛茹苦了一辈子、已经年迈体衰的奶奶身上,竟然就成了一件天大的事。究其根本,还要上溯到“徐蚌会战”的时候。“徐蚌会战”是民国的说法,我们后来称作“淮海战役”。绕有趣味的是,磊子为什么要把这两种说法并列呢?这是磊子故意凸显那个逐鹿中原的年月,活在两军对垒的夹缝中的人是何其艰难!身为穷人家的闺女,又失去了一个被抓了壮丁的亲兄弟,本来就是顶账来做童养媳的奶奶,自然就更加无所依靠,她唯一的生存本领就是尽一切能量,苦苦在岁月中煎熬。当村里人看到扛着“小山一样”的柴禾走过来的奶奶时,惊诧之余,终究因为心底的善良还是认可了这个妇人。卑微的命运,竟然要以更加卑微的方式来抗争,还不都是因为日子过得苦、活得难吗?看似风轻云淡的乡野,其实压在穷人身上的永远是“小山一样”的压迫、欺凌,其中也包括来自亲人间的歧视和凌辱,虽朝代更替,亦无例外。

故事的结局是:在孙子的哭嚎声中,新一代媳妇及时出场,制止了爷爷将要举起来打在奶奶身上的鞋子。爷爷的退让中,其实也包含对时代变迁的无奈、对新生政权的屈服、对自己日益衰老的悲凉。或许这就是实情,或许这是孩子的想当然,但这都不重要,文学的价值取决于鲜活的人物形象,取决于作家的感情取向。

这里就说到了《爷爷》。“爷爷”出生于上个世纪之初,当时大清内讧,洋人带来了新鲜的洋玩意,现代化的气息冲开国门,上海的文明正如汽车轮子飞驰,而在北方,袁大头招兵买马操练新军,以期做大。康梁一伙在传播新思想新思潮……这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全让爷爷赶上了。尽管他一无所知,也与之毫无关系,可毕竟是出生在这关口,也就注定这个人的命运,是“乱世英豪”。因而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作家分析人物,擅长的就是借用背景来点化人物性格。这样的“串联”,就自然而然地将人物放置在历史中间,任谁也不能小觑。爷爷经历了大清瓦解、辛亥义举、军阀混战、民国整合、抗日战争。当时的中原,趁势而起的杆子队伍此起彼伏,有枪便是草头王,身处乱世的隐形豪杰,岂能放过闯荡江湖的机会?于是爷爷亲身在蹚将群里修炼,打打杀杀,练就了明哲保身的智慧,同时掌握了“相马”绝技。这在乡里可就是个能人了。而后凭一块牛黄赢得“粮行斗把儿”地位,相当于村里的名门望族,人生的辉煌莫过于此。这是旧时代,他凭真本事得来的,也是他江湖哲学的成功典范。

在“抓痒痒”的游戏中,爷爷对忍耐不住笑声的孙子有所担心,那就是“屁大点儿事就爱激动”,缺乏“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定力。当然,这是老理儿。到了新社会,山河变色,天翻地覆,自认为精明强干的爷爷,终于遇上了更加强悍的对手,这个对手的强大,就在于能用最壮丽的思想最美好的理论剥夺他手里的财富,直至最后的尊严。在后来的日子里,爷爷除了天生的那点脾气,就只剩下苟且了。爷爷自然也不服气,服气那就不是他的性格了,因而在晚年能做的最壮烈的事情,是到很远的治淮工地上去寻找儿子——俺争不过政府,还管不了自己的儿子吗?然而他还是太天真了,儿子已然长大成人,且耳濡目染,接受的都是新思想新教育,正义在胸,意志坚强,别说尚有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老子奈何他不得,即便是老代表那样的“老革命”也只能在年轻人面前败下阵来,难道这只是时代风气吗?难道不是某种血性的轮回?难道不是命中注定?



好,下面我们再接着看《父亲》。这是这部书中最沉重最复杂的部分,磊子的诸多叙事、描述,似乎都在为这部分做铺垫,以至于读罢掩卷,竟然心生唏嘘,久久难以平静,隐隐感觉到磊子的写作充满克制,不忍再写,更不敢纵笔恣肆。磊子在描述父亲的出生时,又铺排了一番“历史背景”,日本人统治了东北,热点是大清国末代皇帝溥仪在日本人扶持下又整出了个“满洲国”。德国纳粹领袖希特勒上台,引领德国人民奋发图强,对全世界虎视眈眈,蓄势待发。而在布尔什维克执政的苏联,正在整肃阶级队伍,痛杀“间谍”“异见者”,一时间血雨腥风。中国红都江西瑞金在国民党军的围剿中芨芨可危,连战折损,终于开始长征……到新中国成立后,父亲已经十五岁,正如爷爷当年投靠土匪谋得一线生机的倔强,满腹诗书的父亲竟也一头扎进治淮大军,趁机逃离家庭束缚。两代人这种不甘于命运,向往自由独立的意志,难道有什么区别吗?当然没有,这就是血脉相传。

父亲毕竟得益于爷爷通过自己的奋斗带来的富裕生活。出于改变家族历史的朴素愿望,爷爷在当上斗把儿,解决温饱之后,首先想到的就是为儿子提供一个受教育的机会,让父亲成为有文化的杜家后代,从而肩负起振兴家族的使命。然而时代的风云变幻却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父亲在初解人世之时就迎来了解放,迎来了新社会,而新兴的革命理想时时刻刻都在鼓舞着这个年轻人不安躁动的心。因此他并不满足于守在杜杨街为一家一户谋兴旺发达,他的理想是解放全人类,让全天下劳苦大众都解放。抓住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义无反顾地冲出了杜杨街,走向更广阔的天空。然而由于爷爷那段在旧社会“不光彩”的历史,使父亲始终背负着莫名的恐惧。这种恐惧生于原罪,随着解放后各种运动的频频展开,从乡村走出来的父亲最担心的就是受家庭拖累,甚至不愿面对爷爷曾经的历史。现实中任何一丝风吹草动,都能在他脑海掀起恐惧的浪花。好在他才华满腹,头脑清醒,凭着天生的机灵,驾轻就熟地融入时代潮流中,全身心投入到轰轰烈烈的大跃进中,尽自己本分,努力创作出“迎合形势,鼓舞人心”的文艺作品,也获得了当时社会的认可。

与今天的那些“应景文章”不同,父亲当时是真心实意地感谢社会给与他施展才情机会的,对新社会充满感恩,自觉自愿地将自己像螺丝钉一样拧在革命的机车上,努力发热发光,献出了自己全部的青春。这种唯恐不能将全身锻造成机器零件的激情在那一代人身上是真真切切的,丝毫不会掺假。哪怕是在“检讨”自己时,父亲也会在套话、官话、空话中显露出一种真诚的态度。在父亲生前留下的珍贵文字中,那篇“检讨书”(也可能出自磊子之手)里我们就能深刻感受到,那一代知识青年是怎样的向往进步、向往明天,渴望着被组织信任,受组织器重,因此也逐步成为权力凌辱的对象。经历过太多运动的风波后,父亲进入人生暮年,在迎接改革开放的万千气象时,他竟然“仿佛成了一个机器人,不再思考,不再选择,组织叫干啥就干啥,只管随大流儿。”若真正是个傻瓜猪脑子,这或许是一种幸福,可父亲毕竟是一个有知识、有情感、有志向、有才情的人,被迫放弃良知成为一种不再思考的工具,无疑是痛苦的。那是整整一代人的悲哀。

这与爷爷一生的奋斗在解放后突然被全部否定、剥夺、厌弃,是不是又是同样的命运呢?



《蝼蚁》中的“我”——杜家第三代传人,终于成长起来,带着铺满神州大地的改革精神,秉持人类进步的梦想正欲大展身手、有所作为时,忽然遭遇到偶像崩塌、价值失衡等诸多怪事,曾经血气方刚、气壮山河的父亲形像坍塌了,再也不见了原属于杜杨街杜氏一门的那种倔强和血性,开始认命了。当他的儿子像他当年离家出走一样,满腔热情地奔赴京城“去晒太阳”时,父亲的身上又出现了当年爷爷赶赴治淮工地教训儿子的场景。世道便是如此的轮回。这一次是父亲在扮演着爷爷当年的角色,以自己的经历过的教训和老资格,劝说儿子,甚至恳求儿子、为了妻儿、为了婚姻、为了生计,屈从于现实。“在后来漫长岁月里,我身上的血会越来越凉,直到麻木不仁,现如今已形同一具行尸走肉了。”磊子的这番自嘲,为杜家三代人的血性何以冰凉做了总结。抛开父子亲情不说,是不是还有另一种道义在延续,因而这样的“自嘲”正体现了作家的良知和文学的价值呢?我相信是有的。

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中国,从哪方面来说“都是一个春天”,尽管它不如四季交替,春天后面是暖夏,暖夏后面是金秋。我们的心寒,莫不是因为冬天来得太早,过得太久,直至目前,尚未看到融化心头冰雪的太阳(磊子亲自去晒过太阳,时令不对,太阳底下没晒暖,背阴之处的日子可想而知)。

总结“父亲”的一生,磊子套用了“辉煌”式的模板,庄严肃穆地宣告:“公元2010年11月11日,忠诚的某某主义战士,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的建设者,宣传战线上的杰出人才,名不见经传的红色基因诗人——我爸去世了。”同时在篇尾发问:“这世上来来往往的人们,你们有谁认得他吗?”这段文字含义太复杂,既句句属实,又愤愤不平,凭什么光耀的头衔普通人不能享有?再琢磨书名“蝼蚁”,我们虽然生于草芥,活在污泥浊水,饱尝疾苦艰辛,可毕竟也是走过一遭人生的,于亲人、于同僚、于狐朋狗友、于乡野市井,这难道不是星光一般划过?再品品杜家爷孙三代,爷爷浪荡无羁,身怀绝技,是活得最为洒脱的人,天性而为,临老才消停;父亲才高八斗,志存高远,艰苦一生,勤勉恭顺,竟然活成了组织上也不待见的工具人,他一生都在修正身世,委曲求全,到死却也没活通透;而“我”是有觉悟、有正义感,坚信人间正道普世价值的,全力要恢复为“人”的境况,秉笔直书,启迪众生,梦想在灵魂层面上做些鲁迅未竟的事业,可惜现实并没有如其所愿,“我”所能做的唯有嬉笑怒骂,插科打诨地戏说“正确的东西”,用文学的回忆,给后人留点火种——如果某一天,有年轻人碰巧看到磊子的这些文字,这便是写作者最大的慰藉。

文学是回忆的艺术,这种艺术有着广袤的空间,所有人事,都是遵循着写作者的心灵在展开,在“非虚构”文学中,这种创作的认识,应该上升到更高层次。



乡村给了磊子血肉、感情、野趣,还有敢爱敢恨的性格。从乡村里打开的书本,是自由的风、是悠闲的云、是丰沛的原野、是动物的灵性,还有苦难中的庇护;在童年的另一半时间,磊子走进了城市,城市的夜光怪陆离,城市的街喧嚣热闹,城市的人趾高气扬——看看那些漂亮的女同学,无不优越感十足,叽叽喳喳鸟一样仰着公主脖子,她们巧妙地掩饰着对“农村孩子”的鄙薄,用小机灵鬼、小玩意击垮磊子的自尊心。非但女同学,女老师也是以貌取人,挑三拣四地惜才爱才,这给了具有写作天分和美术天分的磊子找到了表现机会,他很快在一场又一场大批判运动中,以突出成绩确立了自己班级翘楚的地位,进而自信心爆满,将自己置身于三大革命的前沿,用画笔批判走资派、批林批孔,真正成为了用文艺武器捍卫正确思想的革命小将。

然而毕竟是少不更事,偶尔他也会在某个燥热的午后,干些蓄谋已久的坏事,用“恶作剧”的方式显示着对现实生活的参与感,显示在女孩子中间的位置感。这种孩子的恶作剧,包含着对自尊的保护,又有无端的妒忌。因为自卑,所以对抗。其实内心早已经升起了对爱、对美的倾慕。然而成长的结果却是“春梦无痕,物是人非”,再也找不回从前了。



《蝼蚁》是一部小说,其实更像是一本散文集,以对童年的回忆,串联起点点滴滴的生活琐事。正如作者所说,这是“私人的记忆”,尽管个体是卑微的、渺小的,如蝼蚁一般,但却是整个人类的一部分,是社会的细胞,是历史血脉最温暖的存在,是最能体现普通人命运的依据。由此也可以看出,磊子对于文学使命的理解,不是随声附合唱赞歌,不是狐假虎威的宣传;文学的价值,出自生活的本真,而不是官方的什么奖赏。一个作家,如果满足于虚假的祟高、伪善的道德,以自欺欺人的文字传播,无疑是一种犯罪,是对人类优秀文化的玷污。从这点上来看,《蝼蚁》以其真实的记忆和艺术的创新,必将是能够传之久远的。面对现实中汹涌澎湃的官样文章,面对一本本迎合时尚“难得糊涂”式的表达,磊子戏谑自己的写作是“权当作做一种消遣吧”。这种“消遣”,是对官样文章虚伪文学的“反动”,是作家的真性情、真情怀、真志趣、真忧思、真批判、真理想,表面上是调侃或自嘲,其实是一种清洁和坚守。既然生于“不是文学的好时代”,却又不甘于沉沦,随波逐流,又怎能不独创一片天地!

如果说磊子已经跻身于伟大作家的行列,未免显得肉麻。这需要时间来证明。那么,在我看来,至少可以说,他已经具备了伟大作家的品格,具备了伟大作家的潜质。我这里所说的伟大不在于获得了多么高级的奖赏,不在于一时的名头有多么显赫,不在于他的作品卖了多少钱,如何畅销等等。作家的伟大在于读者内心的祟敬和认可。对于一个作家而言,其伟大就伟大在精神坚守、品格独立,不趋势、不盲从、不迎合,不接受收编,不屈从权威,甚至于不融合于自己的时代,胸怀坦荡,不昧良知,焚膏继晷,勇往直前,真实地表达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对文学的认识,对生命的关怀,对邪恶的批判。


十一


《蝼蚁》在文本上的创新也是值得称道的。概括起来说,就是在散文写作中运用了小说的表现技法。比如人物刻画、背景铺垫、情节描写,都建立在大胆合理的“虚构”上。《蝼蚁》的叙述语言汪洋恣肆,一派天然,力求集合村语、俚语、家常话等生活中鲜活的语言,以避免新闻语言、官话、套话和标语口号,行文中时常穿插一些戏谑调侃,以增强“反讽”的效果。

在讲述“我”“爷爷”“父亲”的出生时,作者都不惜笔墨做了历史背景铺叙,显示三代人生存的三种不同境况,可归根结底,作为“蝼蚁”一般的命运,始终是没有办法摆脱的。在讲述自己出生时,磊子用了这样的“伏笔”:“早在我出生之前,我爸就实现了他人生的三次飞跃。”如果是写小说的话,这就为后面的人物命运做了巧妙的寓言。这样看来,就是将散文的语言边界扩大了,承担一般散文不能胜任的对人物的塑造功能。磊子在这方面做得尤其轻松,稍事渲染,就让笔下的人物在散文中活得比在小说中更加如鱼得水。这当然也体现了他写小说的功力。

磊子笔下的人物,总有着令人扼腕的悲凉。奶奶被爷爷丢在家里,无依无靠,“可怜我奶奶十冬腊月,只好用草苕苇席裹在身上取暖,冻到半夜实在受不了,就一个人偷偷跑到灶台边,把一双小脚伸到灶火坑去取暖。”作为描写者,当时他肯定是不在场的,但并不影响他把听到的情景细致地表现出来,这就比干巴巴的叙述更加感染人。描写父亲的老干娘时,磊子这样写道:“院门口有一个高门槛,老高老高,溜光水滑,探头一看,正方院天井里坐着个齐齐整整的老太婆,脸面白净,慈眉善目,头发梳得抿抿光,脑后还别着个银簪子。忽然一眼瞧见我的身影,便欢天喜地起来,放下手中的针线活儿,连声招呼……”写得生动细腻,鲜活如画,都是典型的小说中的白描手法。

书中其他的乡间人物,虽然着墨不多,无不活灵活现。《大头》和《故里三记》中“见过主席的大头”、“到过京城的老腾云”、还有“打了一辈子光棍的老代表”,都是很有些传奇色彩的人物,神彩毕现,也很有些传奇小说的味道。传奇是传奇,故事是故事,记在此处,既是私人回忆,又是小说。其实,小说也并非是完全虚构,因为它源自生活,是人生经验的凝结。而现实,也不都是眼见为实,它需要作家用拨云见日的技巧,还原那些被表层覆盖的真相。

《小六》中那一场少年打斗,表现的是社会环境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是阶级斗争教育对人性的深度扭曲,这本是痛彻人心的事实,而在磊子笔下,那些流行一时的革命斗争大道理,随手拈来,现学现用,却是妙语连珠,“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借助阶级斗争大道理,将人性中的凶残、诡诈和邪恶展露无遗,而更深的意味则是人性中的恶在以革命的名义进行宣泄。特别是小六欺负弱小者时的情景,写得那么冷静,真是触目惊心。此情此景或许有演绎成分,或许是笔触所到之处,连笔者也已经难以控制了吧。这种创作,正是作者有意放大具有时代特殊意味的细节,其目的不言自明,就是强化感官刺激,以彰显时代的荒诞。这种写作看似散文笔法,不同于小说中的“虚构”,因此在作者客观冷静的叙述中,就显得更为真实可信,也更具感染力。

在记述书自己写大字报《五二班的女生,你们为什么不站起来》时,作者显然是以亲历者姿态,写得既虚张声势,又洋洋洒洒,极具文采,非常合乎那个年代的文风,其逻辑性、理论性、战斗性都堪称完美。但这或许也是作者神来之笔的“虚构”,这种虚构反而比真实更真实,这就是艺术的魅力。散文的记事,可以根据真实的背景进行适当的创作,这也是一种真实,是符合艺术规律的“虚构”,却也是符合历史真实的。这样的“大字报”完全不必抄写“资料”,但凡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稍微用点心,都不难写得惟妙惟肖,更何况磊子有着丰富的创作经验,为了达到应有的艺术效果,他在文辞、语气、概念、神采等方面都要符合人物刻画的需要,做到最大程度的逼真。

《女特务之恋》更是值得反复回味的。一看标题,就具有讽刺意味。因为从小到大沉浸在红色教育中,价值取向单一,不知不觉间人性就已经扭曲,连带着孩子们对美的理解和向往,都产生了变异。对女特务的爱,正是这种逆反心理的作用,折射出单一环境教育下的一代人的悲剧。具体说到话剧《不平静的海滨》,作者是下了一番功夫的,这其中是否有作者本人的亲身经历,还是依据资料进行了“虚构”,或许都有,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此类事件对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身心的影响。作者用了极度放纵的笔法来铺陈、来夸张、来宣泄、来嘲讽那种“正确思想”给人们精神世界造成的缺失和伤害,淋漓尽致地体现了《蝼蚁》全书贯穿始终的语言特色,那就是无处不见的反讽意味。


十二


我为什么说《蝼蚁》中的反讽意味无处不见呢?在描写到一个小孩子饿得百般无聊的时候,却会突然唱出一首无比幸福的歌:


“公社——是棵常青藤啊啊

社员都是那藤上的瓜,

瓜儿连着藤,藤儿连着瓜,

藤儿越肥瓜越大啊,

幸福的种子发了芽儿啊啊”


这样夸饰的歌曲在那样的年代也是无处不在的,老百姓耳熟能详。用这样的幸福时代来反衬一个“蝼蚁”一样的生命,就具有了强烈的批判态度。书中这样的细节俯拾皆是,关于《老两口学毛选》的“插叙”,既是回忆,更是讽刺,时至今日,又何尝不是如此?仅仅为了一口吃的,小孩子张嘴就是“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为了生存,为了果腹,人人都要冒着巨大的风险。那段“咱们的天,咱们的地,咱们的锄头咱们的犁……”听起来总觉得怪怪的,本来好好的一段小曲,忽然间就插入了什么主义的宏大话语,因此便更衬托出蝼蚁们卑微的生活,谁知道整天弯腰撅腚在黄土里刨食的庄稼汉,不经意间一抬头,头上居然还顶着一张天大的馅饼呢。

在《大头》中,作者更是随手就插入了一段当时流行歌曲:“天大地大不如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亲……”虽然看似平常,也符合当时的现实生活,但细细读来显然这是“别有用心”的,用心何在?想必是“大头”这类脑瘫的孩子,在那样的岁月里,更容易获得幸福感吧?可同样是孩子,磊子听到爸爸讲起党的恩情时,忍不住就要思索一下,忽然想起课文中的父亲要饭的情节,以为是阶级光荣,便问父亲“是否要过饭?”,不料却惹得爷爷没好气地说:“他哪儿要过饭呀!不然他哪儿那么大学问?”而爸爸被呛了后,却依然坚持“正面教育”,这不是更有悲剧意味吗?传统的乡村社会,以耕读传家,曾是多少辈人的梦想,却忽然间风云突变,贫穷成了最革命的象征,逃荒要饭还需要标榜。这世界就是如此荒唐。

纵观《蝼蚁》全书,磊子在绵远悠长的深情回忆中,不时掺杂着这样的戏谑和反讽,有些段落类似于相声中“贯口”,霹雳啪啦脆生生的,活色生香,甚至在讲述历史背景时,诸如批斗走资派、批林批孔、评法批儒那些事儿,他时而绘声绘色故作严肃,时而又插科打诨,夹枪带棒,似乎不经意间处处带着机锋,对于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尤其能让人在阅读时常常发出会心一笑。在《让我们恋爱吧》中,作者写道“从小到大,识字伊始,我们能够接触到的汉语词汇中,凡是形容男女关系的词汇,没几条是正面赞美的,几乎全是丑陋和肮脏的。”这对于没有经历过那个荒诞年代的年轻人来说,可能是无法深刻体会的,但联想到今天的腐败官员,哪个不是堂而皇之,一本正经,却都是衣冠禽兽,他们争权夺利、中饱私囊,却还要教育群众廉洁奉公、不忘使命,说一套做一套,不正是那个荒唐年代荒唐教育的翻版吗?教育应该是培养独立健全的人格的,而不是驯服一群奴才当工具的。

磊子始终是清醒的、警惕的、忧虑的,统览《蝼蚁》全书,这是一部可以当作小说阅读的散文集,也是一部可以当作散文阅读的小说,至于“非虚构文学”如何运用“虚构”技巧,则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以为,不论什么样的表现形式,都是服务于内容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主题从来都不是单一而浅显的,其内涵必是丰富多彩、包罗万象,难于一言道尽的。如果让我来总结读完《蝼蚁》的感受的话,是不是可以这样说:我是谁——我是蝼蚁;我从哪里来——我来自泥土;我要到哪里去——我在现实中挣扎,并希望未来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