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游戏机属于文化服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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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11-09 04:03:15
根据《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除税法列举的项目外,均不属于娱乐服务征税范围。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依据上述规定,观赏现场表演属于“文化业”税目中的“文艺表演”,过山车、海盗船、纺织机、激流勇进等旅游项目所销售的门票则属于经营游览场所的业务,也按“文化业”税目征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